7月13日,我镇接群众举报反映新坑村小村自然村三层坑附近有人非法开采稀土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人员现场核实。
7月14日,镇主要领导带队,组织国土所、派出所、林业站、供电所、城管中队等相关人员,联合市国土监察大队共40余人,一举捣毁该非法盗采稀土矿点。对该矿点的沉淀池、水管、工棚等生产设施进行了彻底捣毁,及时遏制了违法犯罪分子的非法开采行为。后期相关部门将进一步对非法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置。
非法开采稀土矿对生态环境有致命的危害,长期进行非法活动将严重影响下游村民的生产、生活,属于严重污染生态环境行为。我镇此次打击行动在违法分子尚未洗采的时候就予以捣毁,及时有效地保护了生态环境。
政策宣传
1.什么行为属非法盗采稀土矿违法犯罪行为?
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采矿,或者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均是违法犯罪行为,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稀土矿产资源是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的特定矿种,任何单位、个人未取得采矿许可证,严禁开采,违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2.收购、焙烧、运输稀士矿是否属违法行为?
稀土矿产资源是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开采、收购、运输、焙烧稀土矿产资源。违者将依法追宄法律责任。
3.非法开采稀土矿有什么危害性?
非法开采稀土矿往往采取破坏性采矿行为,导致矿业秩序混乱,造成了矿产资源的严重浪费和资产的大量流失。由于大量使用肥料,造成土地植被严重污染和流失,使土地丧失种植条件。
4.对非法开采稀土矿违法行为如何处理?
我国《刑法》第343条规定: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采矿的,擅自进入国家规划矿区、对国民经济具有重要价值的矿区和他人矿区范围,擅自开采国家规定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经责令停止开采后拒不停止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矿产资源严重破坏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