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年近八十的退休教师吴某从外地赶到双洋司法所,反映其与陈某在赤洋埔的竹林地边界争议。吴某告诉司法所工作人员,每年挖春笋时两家都因为竹林界址问题争吵不休,已经长达十年之久。最近陈某准备出售该地块毛竹,吴某担心陈某将争议地带的毛竹砍伐出售,所以急着处理好纠纷。
陈某认为双方竹林交界处当时自己有种杉木,虽然时间比较久远,有的杉木已经枯死,但树根还在,陈某一口咬定杉木树根处就是当时的交界线。但吴某认为那杉木是自己掺杂着毛竹种的,界线应在杉木树根过去三米。由于当事双方各自认为的界线仅相差两三米,加之年代久远,对照林权证图纸已分辨不出具体的界线,双方都不肯退让。
经过长达两小时的协商,吴某终于释怀,说道:“听了司法所同志讲的典故,深有感触,现在我也年近八十了,百年之后不过一把灰,不值得,我愿意退一步”。而陈某也表示,“今天工作人员冒雨上山给我们调解很不容易,本着大家都是乡里乡亲的,我也愿意退让一步”。最终双方协商一致,各退一步,以杉木树根往陈某林地1.5米为界线,并拍照留证,十年纠葛终于得以化解。
来源:漳平市司法局